关于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逾期未年审的告知函
索引号: 114401160633042556/2024-00126
分类:
发布机构: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)
成文日期: 2024-03-11
名称: 关于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逾期未年审的告知函
文号:
发布日期: 2024-03-11
主题词:
关于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逾期未年审的告知函
穗埔交告〔2024〕4号
区属各道路运输企业:
根据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》第五十五条规定,现我区部分企业营运车辆(清单详见附件)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,逾期时间将满6个月,如《道路运输证》过期失效,我局将注销该部分企业营运车辆的《道路运输证》。请上述相关企业在尽快前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三楼B区或通过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(https://www.gdzwfw.gov.cn/)办理道路运输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年度审验。如逾期超六个月未办理年度审验的车辆,将注销其《道路运输证》。
业务窗口咨询电话:82118880 82380165
特此告知。
广州市黄埔区交通运输局
2024年3月11日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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